第08個決定 決定單據總金額的計算方法
ERP 程式裡的主要程式常是Master-Detail (主表 明細) 的架構,例如:訂單程式、採購程式等,這些有帶數量、單價和小計金額的,其單據總金額(NTD ,先不計稅)如何計算? 如你問ERP的程式設計師,應會得到以下2個答案:
1.明細不做任何處理,先全部加總後再四捨五入
2.明細單筆小計先四捨五入後,再全部加總成單據金額
我們以訂單金額為例,假設某訂單有2筆明細資料
料號 |
單價 |
數量 |
A01 |
2.48 |
3 |
A02 |
3.32 |
7 |
第1種(先全部加總後再四捨五入)單據總金額的計算方式
(2.48*3)+(3.32*7)
= 7.44+23.24
= 30.68
= 31
第2種(單筆先四捨五入再加總)單據總金額的計算方式
(2.48*3)+(3.32*7)
= 7+23
= 30
2種計算方式誤差達1元,這只有2筆而已,如訂單筆數達上千筆,那誤差值更大,所以,在寫ERP程式之前,要先定義好單據總金額的計算方式,計算公式最好先問一下會計部門人員,並獲得會計部門主管認同,否則寫錯了又要重寫。
筆者一開始從事寫ERP程式寫作時,因沒有經驗,所以是採用第一種方式,總金額就是明細金額全部加總起來再四拾五入到整數。結果月底結帳被會計經理叫去「指導一下」,他說以會計原則來講應是第2種方法才對,要先將明細每一筆金額先四拾五入計算到整數後再加總。
於是我費了一些時間將程式全部改成第2種方式,結果改完隔天又被業務經理叫去罵,說客戶認為我們ERP 訂單程式有問題,計算出來的總金額和客戶用掌上型計算機打出來的總價格不一樣,因為客戶是用第一種方式計算的,其單據總金額和我們用第二種方式計算的總金額當然不一致。我說這是會計原則,業務經理說他不管,客戶最大,一定要我改。
這就難為我這小小程式設計師了,因我不可能又將程式改為第一種單據金額計算方式。
後來找到解決方法了…………………..後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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